进口废物原料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毫无用途的“洋垃圾”,是“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简称,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可以重新利用的废弃物,是一种再生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内原材料供应紧张的状况,弥补资源的不足,同时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进口废物原料可节约自然资源,降低能耗,减少污染,很大程度弥补了我国工业原材料不足的局面。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我国每年进口废物原料从3000万吨提升至近6000万吨,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废纸进口国和废塑料进口国。而与此同时因废物原料环保风险高、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如何实施有效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也是各口岸检验监管重点关注的课题。
目前,我国对进口废物原料实行严格的管理,必须经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许可后方可进口。进口时,需由检验检疫部门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防止带有危险性、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物质入境后可能给我国环境和国民健康安全带来疫情传播、安全伤害、环境安全等风险。目前我国允许进口的废物原料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纺织原料、冶炼矿渣、混合废金属、金属和合金废料等13类。
山东口岸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进口口岸,主要以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冶炼矿渣为主,种类繁多,进口量大。2013年6月山东检验检疫局打造全新的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模式,在黄岛前湾港口岸建立了占地11万平方米的进口废物原料查验场地,配备了高灵敏度的通道式放射性监测设备,创新实施放射性监测、防疫处理流水作业,规范开展随机指定箱号和封闭查验模式,健全检出异常专家组复核工作机制,强化检出环保不合格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了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监管有效性。今年1-5月份,共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废物原料22批次,1083.43吨,与去年同期(61批次、3924.91吨)相比分别下降 63.9%和72.4%,进口废物原料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环保项目不合格得到有效遏制,有效防范了有毒有害物质入境,维护了国民生命健康和环境安全。
进口废物原料环境和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山东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废物原料企业,一要加强源头质量控制,选择经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的境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明确约定进口废物原料应符合我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规定,以及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废物原料的退运义务,以降低或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二要严格履行交付责任,国内收货人应将代理进口的废物原料如实交付代理的相应加工利用单位,自觉抵制进口废物原料倒买倒卖行为,维护进口废物原料市场经营秩序。三要积极做好不合格处置工作。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的进口废物原理具有较高的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风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退运出境,及时消除风险隐患。